一、为人才培养服务,为教学工作服务,为教职工服务。
二、负责制定全校教职工文化、体育活动的工作计划,做好工作总结。
三、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规定的一系列文体活动,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。
四、负责组织参加有关的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。
五、不定期举办书法、绘画、摄影等竞赛和展览。
六、指导各群众团体和各分会的文体活动,尽可能地创造条件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
七、负责教职工活动室设施、设备及场地使用、管理、维修以及防火和安全工作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