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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工作职责
发布者:工会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4-03-29 阅读:10


l.负责落实上级工会及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。

2.负责学校教代会日常工作,指导、支持分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,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推进民主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,密切联系群众,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参与制定学校涉及教工利益的改革、发展、建设方案和政策,并协调解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,发挥好工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4.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,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,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,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。

5.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的、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、体育活动,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。发挥各类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,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。

6.负责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,协助解决教职工住房、子女入学和就业、日常福利、女教职工作等,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。

7.负责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同歧视、虐待、摧残、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,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,做好保护工作。

8.负责做好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工作,坚持工会民主制度,健全民主生活,发展新会员。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。加强教职工之家建设。

9.负责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好工会的资产及财务。

10.负责学校分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牵头制定、修改和完善学校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。

11.负责计划生育等工作。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12.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和职工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13.做好本单位建章立制、规范管理和开拓创新工作。

14.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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