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签署燃气合同的人员名单
北校区.
20#楼:柯梭、郑爱云、张琰
21#楼:徐莉、周郢、陈艳美
22#楼、付众、张宏
24#楼、郑冬梅、刘晓春
25#楼、赵婉茹
26#楼、王青、亓素梅、聂文红、
28#楼、林瑜、孙宗明、杨德运
29#楼、刘东明、王丽华、汤贵仁、杜玉祥
31#楼、梁明英、卢继承、张文斌、郭小平、刘泽东
32#楼、贺安栋
南校区:
3#楼:马世勇、路元敦、刘明霞、宋绍宝、李晓
4#楼、张秀英、黄玉梅、张继平
6#楼:张冉、吴杰芳、徐兆宝、李衍飞、王颖丹、李冉、李建、于亚楠
7#楼、吴绪敏、孙珊珊、王晓隽、孙斌、吕臣、巩新、陈芬、张翠
8#楼、寇淑婷、孙磊、李阳、陈庆、蒋福超、黄琦、邵东芹、邵妍、王守印、
9#楼、李锦梅、刘宅成、吴世敏、赵法萍、郑楚曼、朱寿芸、丁希清、王春曙
10#楼、李淑萍、徐华、于涛、杜声浦、李西潜、孙华亭
11#楼、何长安、张春龙、于学谟、陈宪志、米振东、孙明慧、杨新涛、段登庭
12#楼、张大孟、李法梅、王家太、赵正水、刘彦楼、李爱芝、王荣亭
13#楼、林贞贤、韩继红、张莹
14#楼、孙明烈、赵枫、刘福银、赵琳琳、于伟丽
15#楼、樊丽丽、陈新宇、李继昌
各位主席:请务必通知以上人员在9月26日前尽快到校本部二期公寓工地签署燃气合同协议。(注意:1、校本部二期公寓住户可以只带身份证号。 2、南校区二期公寓住户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。 3、两个校区二期公寓住户都可以委托他人办理,被委托人必须带身份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