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生育二胎后停发独生子女费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近期,我校计生办接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,凡是已生育两个孩子的职工,不再享受独生子女费奖励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请将本部门已生育二胎的职工名单报计生办。
泰山学院计生办
2017.3.13
(附表)
部门
职工姓名
计生办公共邮箱:taishanxy@163.com